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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食品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

商品编码:3302109001

基本信息
商品编码 3302109001 商品名称 生产食品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
商品描述 含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,按容量计酒精浓度>0.5%
编码状态 正常 更新时间 1年前
税率信息
计量单位 出口税率 出口退税税率 出口暂定税率 增值税率 最惠国税率 进口暂定税率 进口普通税率 消费税率
千克 0% 13% 13% 15% 130% 5%
申报要素
0 品牌类型
1 出口享惠情况
2 成分
3 用途
4 酒精含量
5 品牌(中文或外文名称)
6 型号
7 包装规格
8 GTIN
9 CAS
10 其他
监管条件[?]
A 入境货物通关单
检验检疫类别[?]
R 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
协定税率
东盟 0%
智利 0%
巴基斯坦 0%
新西兰 0%
秘鲁 0%
哥斯达黎加 0%
瑞士 1.5%
冰岛 0%
澳大利亚 0%
韩国 3%
格鲁吉亚 0%
毛里求斯 0%
PCEP税率
澳大利亚 0%
文莱 0%
柬埔寨 0%
韩国 13.5%
老挝 0%
马来西亚 0%
新西兰 0%
新加坡 0%
泰国 0%
越南 0%
日本 13.6%
所属章节
第6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
第33章 精油及香膏;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
第3302章 工业原料用的混合香料以及以一种或多种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(包括酒精溶液);生产饮料用的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其他制品:
第33021章 食品或饮料工业用:
第33021090章 其他
CIQ代码(13位海关编码)
3302109001101 生产食品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(含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,按容量计酒精浓度>0.5%)(乌梅町)
3302109001102 生产食品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(含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,按容量计酒精浓度>0.5%)(枣子酊)
3302109001103 生产食品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(含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,按容量计酒精浓度>0.5%)(中国肉桂)
3302109001104 生产食品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(含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,按容量计酒精浓度>0.5%)(中国肉桂皮酊(提取物))
3302109001301 生产食品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(含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,按容量计酒精浓度>0.5%)(危险化学品,用作食品添加剂)
3302109001302 生产食品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(含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,按容量计酒精浓度>0.5%)(其他化工品,用作食品添加剂)
3302109001303 生产食品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(含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,按容量计酒精浓度>0.5%)(无检疫要求的食品添加剂)
3302109001304 生产食品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(含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,按容量计酒精浓度>0.5%)(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食品添加剂)